快訊/台灣拒菸聯盟發信全體立委 7大理由要求雙禁電子煙、加熱菸

▲抽菸,吸菸,肺癌,健康,加熱菸,菸害。(圖/pixabay)

▲加熱菸。(圖/pixabay)

記者楊蕓/台北報導

延宕多時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昨(13)日在行政院會中通過,將送立院審議。此次修正重點包括購菸年齡提高至20歲、菸品警圖面積擴大至85%、禁止加味菸、擴大禁菸場所、加重違法菸品廣告促銷的罰則等。不過,政府擬「禁止電子煙,開放加熱菸」,引發民間團體批評。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受訪時表示,2016年政府以行政命令「雙禁」新興菸品,如今政府卻轉彎,選擇「一開(加熱菸)一禁(電子煙)」,等於棄械投降。她強調,此次修法中,包括購菸年齡提高、菸品警圖面積擴大、禁止加味菸等方向都表達肯定,但不應在新興菸品的管制上退而求其次。

「台灣的健康不能做半套!」林清麗說,「台灣拒菸聯盟」將去信給全體立委,表達應「雙禁」電子煙、加熱菸的訴求,盼下會期修法過程中,朝野黨團可以重視民間的聲音,並進行溝通協商。

台灣拒菸聯盟主張「禁止電子煙、不應開放加熱菸」的7大理由:

1.電子煙、加熱菸都是菸商推銷「尼古丁成癮」的新武器

半世紀以來全球反菸團體都為「終結紙菸」而努力,當逐步展現成效時,菸商接連推出新型菸品-電子煙及加熱菸,以挽救日益衰退的菸品市場,更積極擴展下一代對尼古丁的成癮。美國與日韓等這些「開放成年人選擇、禁止青少年使用」的國家都已證實失敗。

2.電子煙、加熱菸一樣都有害

2018年歐盟資料指出在市售電子煙中發現41種有毒化學物質,2021年澳洲研究更從市售電子煙發現164種有毒物質物質。2018年菸商公布自家加熱菸含有58種有毒化學物質,2020年研究再發現加熱菸氣霧中含有丁二酮、乙醯丙酮共62種有毒物質!

3.WHO:可以依國家法律禁止使用加熱菸

衛福部稱「加熱菸屬於菸草產品,應可合法使用」,這是誤導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涵義。公約雖然將加熱菸歸類於菸草產品,但主張可以依國家法律禁止使用。事實上加熱菸含有特殊添加物,並非天然菸草,不應歸類於一般菸草產品。

4.WHO:新型菸品有害且無法幫助戒菸

WHO 2021年報告指出:(1)電子煙、加熱菸不安全(2)電子煙、加熱菸對健康都有害(3)二手煙(菸)雖然沒有紙菸的濃郁味道,但仍不安全(4)尚無充分證據證明電子煙、加熱菸可幫助戒菸。

5.應以「健康及不吸菸」角度評斷,而非菸商力推的「減害」

美國國家科學工程與醫學研究院報告發現,原本不吸菸的青少年使用電子煙後,未來吸菸的機率提高6倍;日本開放納管加熱菸後,15-19歲青少年加熱菸使用率4年增加8倍;2017年韓國開放成人使用加熱菸,一年後就有3%青少年曾經使用。

6.一開一禁恐為菸商開後門

電子煙與加熱菸的行銷通路幾乎一致,根本難防掛羊頭賣狗肉的行徑,全球第一大菸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PMI)就已與韓國最大菸草公司合力推出「加熱菸+電子煙」的混合型新型菸品,以符合「一開(加熱菸)一禁(電子煙)」的政策。

7.民主國家應避免落入人為管制

民主國家講求法制,過去就是因為無法律明文規範,僅以主管機關的「函釋」雙禁,結果造成每年數千件違法案件層出不窮難以取締,現在若又只以主管機關的「辦法」來企圖管制加熱菸,恐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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