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辜嚴倬雲「故意毀棄」婦聯會170箱文件 北檢偵查結果出爐

▲婦聯會170箱文件已遭辜嚴倬雲毀棄。(圖/資料照)

婦聯會170箱文件已遭辜嚴倬雲毀棄。(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黨產會告發婦聯會前主委辜嚴倬雲和女兒辜懷如等3人,2017年間用碎紙機費時2周,把170箱婦聯會歷史文件銷毀,涉嫌毀損、侵占、毀壞政治檔案等多項罪名,辜嚴曾解釋那些都是母親的私人物品,台北地檢署根據多名證人證詞,認定辜氏母女應該清楚,這批色卡編號的紙箱屬於婦聯會,卻故意碎紙丟棄,觸犯毀損罪,但因時效超過等理由,檢察官7日處分3人都不起訴。

黨產會2018年03月09日發新聞稿表示,在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後,經媒體揭露稱,辜嚴倬雲女士的秘書已到婦聯會大樓,取走辜嚴倬雲女士辦公室物品,黨產會旋即展開調查,結果發現婦聯會前主委辜嚴倬雲家族搬走170箱資料後,派員工用碎紙機花2週時間將歷史檔案及資料碎掉。

除了黨產會告發辜嚴倬雲、女兒辜懷如與嘉利公司副理劉凱理涉嫌業務侵占、背信、毀損文書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19條毀壞政治檔案罪嫌,婦聯會也在2021年10月,由雷倩代表提出告訴。

北檢偵辦案件期間,多次傳喚辜嚴倬雲,但她因為健康狀況不佳,行動不便,提出醫院診斷書請假,檢察官在2021年考慮要直接到醫院或家中就訊,但律師表示因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檢察官最後考量她的健康因素,未再傳喚。

而辜懷如則到案表示,母親因為說年紀大了,想離開婦聯會,所以她2017年間找劉凱理協助,把母親放在婦聯會辦公室的東西搬到台泥德惠大樓,之後婦聯會的人也有再搬一些過去,她有大概看了10幾箱,都是母親的私人物品,只留下有紀念價值的照片、幻燈片等東西,其他的都碎掉了,後來得知全部在當年聖誕節(12月25日)前處理完畢。

但檢察官訊問婦聯會多名主管、員工,發現當時婦聯會送去的共有170箱資料,依照來源的組室分類,用6種顏色的色卡各自編號打包送到台泥德惠大樓,這和辜懷如找人搬運的「私人物品」外觀明顯不同,不可能混淆,辜懷如應該很清楚有色卡的就是婦聯會的東西。

此外,根據辜嚴倬雲和辜懷如的出入境紀錄,2017年10月到12月底,母女倆出國頻繁,卻仍急著要所屬銷毀這170箱文件,「顯然別有用意,絕非僅是處理無關緊要之私人物品而已」,因此認定辜嚴倬雲母女是故意毀棄屬於婦聯會的170箱資料。

但是因為辜嚴倬雲母女拿到這170箱的目的,不是納為己有,而是銷毀,與侵占罪構成要件不符,這批文件也沒有交易買賣價值,辜嚴以婦聯會領導人身分,決定移置170箱資料,也不算是在為他人處理「財產事務」,因此也沒有背信罪的問題。

至於婦聯會最晚在黨產會記者會的2017年間,就已經知道辜嚴等人涉嫌毀損文書罪,卻直到2021年10月29日才提出告訴,已經超過法定6個月告訴期,而這批文件銷毀時間剛好在《促轉條例》公布施行的前2天被銷毀,不能適用後來才有的新法,因此本案也不能追究《促轉條例》毀損政治檔案罪。另外無證據顯示,同案被告劉凱理知道自己銷毀的文件性質與內容,因此最後處分3人都不起訴。可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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