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酒小姐和客人調情「我是大濕」 夫炸怒求償卻因這身分敗訴

▲▼喝酒,陪酒,名媛(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台中方姓男子向法官主張發現老婆和一名陳姓酒客調情,怒對2人求償80萬元,卻因被法官查出有酒店經紀身分而吞敗。(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方姓男子發現在KTV陪酒的老婆,和一名陳姓酒客互傳曖昧簡訊調情,2人不但互稱公婆,陳男還稱老婆是「大濕」,原因是陳男總會讓她「大濕」,方男發現2人曖昧對話後,認為自己綠光罩頂,怒對老婆和陳男提告求償8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卻駁回方男訴求。

方姓男子向法院主張,老婆和陳姓男子2人互傳曖昧簡訊,2人不但互稱「老公」、「老婆」,簡訊內容更相當鹹濕,陳男曾對方妻表示「他們在打電動,我跟妳在後面親親」,方妻回「這樣要偷偷的」、陳男再回以「是是是大濕說的是」,方妻好奇詢問「為什麼我是大濕?」,陳男則回「因為我會讓妳大濕」;後續陳男還向方妻傳訊表示「嘿嘿,那我要吃補品,我沒辦法12遍喔」,方妻也回以「那我會直接壓回去,直接壓在你身上睡」等語,讓發現2人鹹濕對話的方男相當崩潰,怒對2人求償80萬元。

庭訊時,方妻卻向法官辯稱,她在KTV從事陪酒的工作,因而和前來消費的陳姓男子認識,她就只是在以上班手腕來維繫客人而已,何況陳男根本就知道她在KTV陪酒一事,她為了家裡生計因此選擇八大行業當陪酒小姐,方男還曾接送過她上下班,同時反過來指控方男長期對她言語和肢體暴力,她忍無可忍決定怒提離婚,並爭取幼子的撫養權,不料才剛提離婚,方男就對她提告求償80萬元。

陳男出庭時也向法官表示,他和方妻2人為酒客和陪酒小姐的關係,方男更還是方妻的經紀人,顯然方男想必相當熟悉方妻的工作型態,2人對話亦也只是陪酒小姐和酒客逢場作戲的常態,主張2人並無逾越一般男女將網程度之關係。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方男除上開對話紀錄外,並在無提出相關證據,以證明老婆和陳男有任和逾越一般男女關係之情,而方男在開庭時也曾向法官表示知道老婆在八大行業上班,還是老婆的經紀人和司機。

法官指出,衡量一般社會通念,八大行業之工作者雖未必均會從事性工作,但或有性工作等並非難以想像之事,況且方男不僅同意老婆在八大行業工作,還擔任老婆的經紀人,顯見方男已知老婆可能會和客人維持曖昧關係,進而獲得客人持續捧場利益風險之認知與心理準備;而陳男亦曾表述,老婆曾對次和他提出離婚要求,甚至直接帶走2名未成年子女情形,足認為方男和老婆2人婚姻關係不睦,認為方男請求無理由,駁回其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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