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豐大橋女師命案煎熬19年 男友「入獄改無罪又撤銷」今宣判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發生在19年前的台中后豐大橋命案,安親班陳姓女教師與男友王淇政相約談判分手,卻墜橋身亡,王男與友人洪世緯因此被判刑15年、12年半,2019年12月底逆轉獲判無罪,但台中高分檢不服提上訴,4個月後2人再度進了法院,無罪判決遭撤銷。這起案件經歷2次大轉折,台中高分院將在今日(30日)上午10時進行再審更一審宣判。

后豐大橋。(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陳女與男友王淇政約在后豐大橋談分手,卻離奇墜橋身亡。(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回顧案情,王淇政和洪世緯與幾名好友在2002年12月6日晚間11時許到夜市吃宵夜,接著陳女要求王男到后豐大橋談分手,他便搭乘洪男的車赴約。當時,洪男認為自己不便在場,加上車胎沒氣,於是自行離開到加油站幫輪胎打氣。

然而,等到洪男回到現場時,卻見到王男趴在橋邊護欄上,才知道陳女墜落橋下,他當下立刻呼叫救護車,王男則到橋下尋找,隨後他也跟到橋下,並請當時正在釣蝦的王姓證人幫忙照明,2人找到陳女後立刻送醫,但她仍不治身亡。

檢方2005年以共同殺人罪嫌,對王、洪2人提起公訴。一、二審均認定有罪,將王、洪分別判刑15年與12年6月,全案定讞。不過,義務辯護律師團自2012年起,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也不斷駁回再審聲請,直到2017年6月間,已經10度駁回聲請。

最高法院2018年2月間罕見針對本案自為判決,法官認為本案重要證人王姓釣客在最初的4次作證中,均供稱「未聽見死者與王男吵架的內容,未看見死者如何墜橋」,之後卻翻供改稱清楚聽見雙方爭吵內容,因此有必要釐清實情。另外,最高法院也認為,為了避免嚴重損及訴訟當事人權益,裁准重啟再審程序。

台中高分院2018年5月底提起再審,經過1年多的審理,台中高分院於2019年12月31日中午11時正式宣判王、洪2人無罪。當時2人已經煎熬17年,王男走出法庭時,一度激動泛淚並與母親相擁,接著換上白色「自由人」上衣,向相信自己清白的人道謝。洪男也表示,這些日子以來他失去至親,但也認識許多願意幫助他的朋友,非常感謝各位。

▲▼ 女老師墜橋案,男友王淇政(左2)與友人洪世緯(右2) 。(圖/記者白珈陽攝)

▼▲王淇政(左2)與友人洪世緯(右2)在2019年12月31日獲判無罪。 (資料照/記者白珈陽攝)

▲▼ 女老師墜橋案,男友王淇政(左2)與友人洪世緯(右2) 。(圖/記者白珈陽攝)

然而,台中高分檢不服判決結果,2020年2月7日提出上訴。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再次出現轉折,法官認為死者衣褲沾有白色不明物質,無罪判決說死者赤足下車跳橋,腳底「明顯」沾到粉塵,但鑑定報告說沾染到「輕微粉塵」,這點該如何區辨,仍有疑慮。

更離奇的是,死者墜落處有2支女用手錶,無罪判決說這全都是死者的手錶。最高法院認為一般人只會戴一支錶,無罪判決如何認定這2支錶都是死者的,是否有其他可能與關聯,仍有必要進行調查。另外,監察院進行的模擬報告中,認為2名男性模擬人員無法合力抱起掙扎的女子,但模擬人員的身高體重與70公斤的王男、100公斤洪男均有差異,報告也有疑義,最高法院也要求一併釐清,最後裁定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

也就是說,王、洪2人在獲判無罪之後4個月,又再度進入法院,並遭撤銷無罪判決。這起事件從事發至今已經過19年,審判結果兩度出現大轉折,最後究竟會如何,台中高分院將在今日(30日)上午10時進行再審更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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