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連勝!告陳雪生性騷獲賠8萬 罵他「電車癡漢」挨告無罪

▲▼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左)、民進黨立委范雲(右)。(圖/ETtoday合成圖)

▲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左)、民進黨立委范雲(右)。(圖/ETtoday合成圖)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范雲告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去年在立院議場內藍綠陣營衝突時,用肚子從後碰撞她的背部,涉嫌性騷擾,台北地院日前判陳雪生應賠償范雲8萬元,陳雪生反告范雲說他是「電車癡漢」,又誣指他在馬祖縣長任內性騷女部屬、是「馬祖王」等語,涉犯加重誹謗等罪嫌,台北地院今判范雲無罪。

本案源於藍營反對總統蔡英文提名陳菊擔任監察院長的人事案,去年(2020年)7月14日在立院召開審查會的議程前,由藍營立委兵分兩路發動抗爭,一路搶佔議場主席台,一路阻擋陳菊進入議場,陳雪生與范雲在主席台卡位時發生肢體衝突。

范雲指控,當時陳雪生從後用肚子碰撞她背部至少3次,她已經表明「很噁心,這是性騷擾」,要陳雪生退後別再接近,陳雪生不但沒歉意,反以嘻笑方式回應「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讓她深感被冒犯,陳雪生事後被媒體採訪時,竟還羞辱她「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我又不是餓死鬼」等語。

范雲認為陳雪生的舉動充滿性別歧視,已傷害她的人格,害她無端遭受非議,精神飽受痛苦,要求陳雪生賠償精神慰撫50萬元。

法官指陳雪生事後對媒體回應范雲「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我又不是餓死鬼」等語,帶有對女性的嘲諷、貶抑,加上在主席台的肢體碰觸和言語回敬,的確使范雲感受冒犯、敵意及羞辱而有損人格尊嚴,且這些言論不受立委言論免責權的保障,本月(12月)17日判陳應賠范精神慰撫8萬元,可上訴。

陳雪生否認性騷擾,反告范涉犯加重誹謗等罪嫌,內容包括受訪說他是「電車癡漢」、「恐龍時代的噁男」、習慣用這種方式(性騷擾)對待女性,甚至誣指他在馬祖縣長任內性騷女部屬,被害人敢怒不敢言,陳形同「馬祖王」等。

陳雪生開庭時多次宏亮指責范雲藉由女權運動「為所欲為」、「無限上綱」,網軍還打擊他,陳要求范舉證他在馬祖縣長任內性騷了哪位女部屬,他可以把馬祖婦女全都請來讓法官問,「我現在不在位,部屬應該敢說話了」,只要范能提出證據,「我就投降」陳並解釋范雲一在無妄指摘他性騷擾,他才憤怒反擊「又不會懷孕」,但「誰碰誰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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