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6撞山飛官「僅找回12屍塊」 軍方拒國賠推「個人因素失事」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空軍少校飛官吳彥霆2018年駕駛F-16戰機參加萬安演習,不幸撞山殉職,留下妻子與年幼孩子,一家3口家庭破碎,吳男父母不甘英年健壯兒子橫死,僅找回零星12屍塊、難以拼湊大體,提告要求國賠共約22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軍方以機密為由拒絕提供事故調查等資料,卻又不能舉證自身無過失或怠忽職守,判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男父母共466萬餘元。

▲▼飛官吳彥霆公祭。(圖/記者歐昶廷攝)

▲飛官吳彥霆駕機演習殉職,總統蔡英文到場致祭。(圖/資料照片)

空軍司令部推稱本件撞山原因,是交通部民航局航管人員將空域管制座標畫定錯誤,以致民航機與演習任務軍機空域重疊,更違反軍機優先使用空域原則,壓迫空軍戰管人員通知任務軍機爬升,使任務軍機無法依計畫爬升。

空軍司令部甚至辯稱,吳彥霆接獲通知可爬升高度後,應有20秒充裕時間飛越五分山,本案是「因其個人因素之獨立原因而造成失事」,至於所屬5名戰管軍官雖被監察院彈劾,但重點是行政作為有需要檢討之處,跟吳男殉職無關,不必國賠。

▲▼吳彥霆、妻子林芳瑩。(圖/翻攝吳彥霆臉書)

▲吳彥霆生前與妻子合影。(圖/翻攝吳彥霆臉書)

吳男父母各約70歲與60歲,遭逢喪子之痛、難以言喻,提告主張兒子返航時,被空軍戰管人員臨時變更航道為140,戰管人員還誤認戰機以高度2000呎到龜山島再爬高就好,不管他們兒子因受雲層影響、無法目視,兩度請求爬升,戰管人員仍等到戰機通過陸上目標左轉140後19秒,才准兒子爬升,以致兒子來不及爬升而撞山。

兩老強調兒子自小就培養報效國家的愛國心,也不負期望投入軍職,兢兢業業、戮力從公,正要在軍中發光發熱之際,卻因空軍司令部各級戰管人員集體疏忽,害得兒子被變更航向、限制飛行高度,駕駛億萬價值的的戰機高速撞山,機毀人亡,收屍僅找回零星12屍塊,難以拼湊大體。

兩老不甘英年健壯的兒子如此驟然橫死,至今仍哀痛逾恆、身心嚴重受創,要求空軍司令部國賠喪葬費、扶養費與精神慰撫共約2200萬元。

▲▼飛官吳彥霆公祭。(圖/記者歐昶廷攝)

▲飛官吳彥霆駕機演習殉職,同袍列隊參與公祭時有人掩面拭淚。(圖/資料照片)

法官審理認為,本案雙方的訴訟能力與資訊明顯不對等,戰機失事原因、調查內容與相關證物都在軍方手裡,吳男父母不但難以蒐證,連請求調查證據都被軍方拒絕提供,不能苛求吳男父母必須負擔原告的舉證責任,因此依法應改由軍方舉證自身「過失不存在」或「無怠於執行職務」、「與被害人損害間無因果關係」。

法官認定空軍司令部無法舉證自身無過失,據此判決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父扶養費、精神慰撫共222萬餘元、賠償吳母243萬餘元,合計466萬餘元,可上訴。由於本案涉及軍事機密,不公開完整判決書,北院今僅公布法官認定舉證責任倒置、計算賠償金額等不涉及機密的判決摘要。

本案發生於2018年6月4日下午,吳彥霆駕駛F-16戰機參與「萬安41號」第1天的演習,從花蓮起飛擔任假想敵,按計畫對基隆港實施模擬攻擊後,從航向090脫離爬高要返航,卻在下午1時43分許在雷達光點上消失,於東北部基隆附近空域失聯,任憑隊友怎樣呼叫都沒回應,軍方隨即發動搜救。

不久,登山客發現吳男所駕戰機撞毀在新北市瑞芳區、平溪區交界的五分山,機身殘骸散落五分山雷達站步道約3公里處的數百公尺範圍,軍方尋獲吳男的少校肩章、軍服碎片,隔天將現場屍塊送驗,確認吳男殉職,得年31歲。據悉,吳男在事發前5年駕駛F-16戰機,曾遭遇墜海意外,當時跳傘逃生獲救。

監察院調查本案,彈劾5名相關軍官,其中時任戰管中心攔截管制官上尉史合成、賴文生,被懲戒法院判決各降2級改敘,時任戰管中心管制長少校盧易舜被判決降1級改敘。另2名被彈劾軍官,時任戰管中心管制長少校莊春源、主任少校區劍飛被認定無過失,不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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