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介紹閨蜜給丈夫認識,結果閨蜜變小三。(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女子小莉(化名)與丈夫阿龍(化名)結婚以後,曾將大學時期的閨蜜小詩(化名)介紹丈夫,怎料阿龍竟與小詩發展出婚外情,更是互稱「老公」、「老婆」,對話曖昧又露骨,氣得小莉告上法院。士林地院審理後,判小詩須賠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大學閨蜜變小三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莉與阿龍2019年間結婚,2人婚後育有2名子女,原先生活幸福美滿。怎料小莉將大學時期的閨蜜小詩介紹給丈夫認識,小詩竟與阿龍產生婚外情,並且還互稱「老公」、「臭老婆」,更是透過訊息討論性事,對話相當露骨。
簽切結書又再犯
小詩與阿龍的婚外情2024年5月被發現以後,曾在雙方家長的見證下,簽立切結書,承諾不再有任何往來。怎料同年年底,小詩與阿龍又被抓包透過通訊軟體聯繫,還使用視訊聊天,阿龍更是在購物網站上,將小詩登記為收件人,氣得小莉一狀告上法院。

▲女子介紹閨蜜給丈夫認識,結果閨蜜變小三。(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閨蜜稱喊「老公」非表達愛意
對此,小詩則辯稱,與阿龍之所以互稱「老公」、「老婆」,是因為熟識所以才用較為親暱的稱呼,並非互相表達愛意,且2人互相發送的訊息語意模糊,不能憑藉這些就推斷有親密往來、發生性行為。

▲女子介紹閨蜜給丈夫認識,結果閨蜜變小三。(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露骨對話全被發現
不過,士林地院法官勘驗對話,發現2人曾互相發送「你該準備好妳的叫聲」、「老婆可不可以嘛(心虛」、「那我先幫你」、「所以你不能剪掉,你的性福以後會沒有」、「這樣喔那我幸福都靠它是嗎哈哈哈」等話語,難認是一般朋友間社交往來的尋常通話,最終不採信小詩的說法。
法官判賠25萬
法官經過審理,衡量雙方的社會地位、經濟狀況以後,判小詩須賠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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