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實習生「進手術室縫傷口」 衛生局:成大醫院涉違反醫療法

▲台南市衛生局醫事科長彭麗玲呼籲成醫,依循相關臨床實習實施原則規劃課程執行教學。(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衛生局醫事科長彭麗玲呼籲成醫,依循相關臨床實習實施原則規劃課程執行教學。(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一名大二學習生,被人曝料在開刀房替病患進行外科縫合手術,台南市衛生局指出,據了解該名學生主動積極參與醫療團隊的學習,並在主治醫師監督指導下進行,成大醫院屬於教學醫院,衛生局呼籲教學仍應注意病患權益。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針對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一名大二學生進入開刀房,替病患進行外科縫合手術,衛生局11月4日派員前往成大醫院了解,該名學生因對胸腔外科感興趣,主動積極參與醫療團隊學習,當日在主治醫師監督指導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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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成大醫院未確實督導所屬醫事人員依法執行業務,疑涉違反醫療法第57條規定,將請醫院意見陳述,若查證屬實,將依法裁處。同時呼籲教學醫院執行教學活動仍須注意病患權益,並依循相關臨床實習實施原則規劃課程執行教學。

網路社群Dcard在10月16日出現一篇名為「各位可以想像一下」的文章,就讀成功大學的網友PO文:「如果說你今天到了某南霸天的醫學中心,這裡集結了各式醫學權威與手術人才,於是你非常放心地動了手術,(但)從手術房醒來後,發現旁邊的醫師格外年輕,一問之下才知道,他是連國考都沒有考過的大二學生,手術的縫線就是他幫你縫的,那麼各位會怎麼想呢?是會覺得這裡的學生非常強,不需要考醫師國考就有R3的實力?還是會再也不敢來這邊呢?」。

這篇文章一公開,隨即掀起網友及成大學生的熱議論戰,並紛紛留言表示,「這樣是合法的嗎?」、「誇張」、「太扯了吧」,「所以OD這堂糞課什麼時候要廢除?原本就已經夠糞了,現在還因為這種鳥課影響大五大六的臨床學習會不會太瞎??再怎麼說也是clerk優先吧,哪輪得到連解剖都還沒上的大二生來主宰刀房?荒謬到覺得好笑欸,要是我是病人知道我的刀助是一個沒有執照還在修普通心理學的噁男,我絕對告死醫院^_^」…,不支持此一作法的網友可說是一面倒。

▲台南市衛生局醫事科長彭麗玲呼籲成醫,依循相關臨床實習實施原則規劃課程執行教學。(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成大副校長李俊璋(右)、成大醫院林志勝副院長指出,有關學生「代刀手術」不是事實,術後傷口縫合,也是在主治醫師現場指導下進行,並無違反醫療法規。

成大副校長李俊璋、成大醫院林志勝副院長指出,據指導主治醫師所述,該名學生已在課程安排下於臨床觀摩學習1年,整個暑假也幾乎都在醫院外科見實習,並在主治醫師、手術室專責護理師及開刀房護理師的指導下,學習刷手,無菌概念及如何當做稱職的助手。該生在部分手術過程擔任第三助手,以就近觀摩學習,手術過程及行為皆為主治醫師主導並執行,有關學生「代刀手術」不是事實,術後傷口縫合,也是在主治醫師現場指導下進行。

校方指出,醫師的養成是師徒制,也跟醫學教育的精神相符合,病人來教學醫院接受的是一個醫療團隊的治療,這個團隊包括醫護人員與醫學生在內,這個團隊成員的所有治療過程均是在主治醫師的監督與指導下讓病患獲得完整的治療。

▲台南市衛生局醫事科長彭麗玲呼籲成醫,依循相關臨床實習實施原則規劃課程執行教學。(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根據醫師法第28條明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四、臨時施行急救。另醫療法第57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督導所屬醫事人員,依各該醫事專門職業法規規定,執行業務。醫療機構不得聘僱或容留未具醫事人員資格者,執行應由特定醫事人員執行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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