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修法 典試人員代他人命題、審查、閱卷者不得遴聘

▲▼ 考試院,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圖/ETtoday資料照)

▲中華民國考試院。(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會9日通過修正「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增訂典試人員代他人命題、審查或閱卷係屬重大疏失,經依審議程序記錄為重大疏失者,爾後不予遴聘。

考試院9日召開院會,會中通過修正「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以強化典試人員補教機構任教迴避規範、典試工作記錄審議作業機制及典試人力資料庫檢討機制與標準。

考試院說明,為增進典試人力遴聘作業效率及優化典試人力資料庫,本次修正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增訂典試人員代他人命題、審查或閱卷係屬重大疏失,經依審議程序記錄為重大疏失者,爾後不予遴聘。

另外,為利實務上明確認定及執行,考試院也將管理辦法所指「與補教機構有特殊關係」,匡定時間點為「現在、目前」,並將補教機構任教情形明確納入審議規範。

此外,考試院會今天也通過修正,典試人員命擬試題雷同比對不以相同考試相同科目為限,以及增訂典試人力資料庫,檢討機制與標準原則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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