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一年! 港立法會選舉12/29投票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路透社)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路透社)

記者任以芳/綜合報導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1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公佈《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延後一年的香港立法會選舉將在於12月19號舉行。她也強調,如果選舉期間有人刻意煽動民意或破壞操縱選舉,都將會以「法律規管」。

關於香港之後重要的選舉日程,林鄭月娥表示,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投票日為9月19日,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投票日12月19日,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投票日為明年3月27日。行政會議已通過有關條例草案,14日立法會將召開特別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首讀。

2021年香港立法會選舉依然採取「登記選民制」,參與直選投票的選民,必須在今年5月2號前登記,才有投票資格,參與功能界別選舉的選民要在7月5號前重新登記。這次香港立法會選舉將准許年長者、身體不便,或是有病痛的人士優先投票。

▲▼香港立法會。(圖/香港立法會)

▲香港立法會。(圖/香港立法會)

此外,這次由民眾直選的立法會議員只有20席。林鄭表示,香港全地將分成10個選區,每區各選出兩名直選議員。

另外,就香港社會上對「廢票」問題的討論?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特區政府不會規管每名選民在投票日的選擇,無論是選擇一名候選人、完全不選擇候選人,或在選票上作一些破壞,令選票無效。

林鄭月娥強調,如果有人在選舉期間組織、有意圖煽動選民集體地做某一種行為,這便可能觸及破壞、操縱選舉的行為,兩者很明顯可以分辨出來。 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了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中,特別有條文要求特區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 她並指出,檢控一定要有舉證,相關應用在提交條例草案時,將會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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