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幫中暑人妻撥頭髮 一摸「代價100萬」結局大逆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蔡姓男子懷疑林姓妻子與許姓同事外遇,兩人不僅相約出遊,還在公園停車場摸頭髮、手肘及背部,關係十分親密,顯然已經侵害到他的配偶權益,因此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然而,台中地院法官看過停車場現場的照片後,認為許男只是幫忙撥了一下林女的頭髮,並沒有其他親密接觸,兩人的LINE對話內容也很普通,加上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他們有婚外情,最終裁定駁回丈夫的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公園,長凳,椅子。(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林女與許男相約一起去公園踏青。(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下同)

蔡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妻子與許男是同單位的同事,雙方皆已婚,許男卻還是多次傳送LINE訊息聊天,甚至在5月24日相約出遊,並在某公園停車場親密地用手撫摸妻子的頭髮、手肘和背部,可見關係早已超過一般已婚人士與異性交往的範疇,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因此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對此,林女、許男反駁,兩人的確曾用LINE聊天,但內容很普通,就是一般的朋友,沒有任何親暱、曖昧用語,5月24日那天在公園因為女方中暑,男方才幫忙進行簡單推拿,再順手協助整理頭髮而已,接觸時間十分短暫,哪來的外遇私情。

▲▼頭髮。(圖/取自免費圖庫piqsels)

▲蔡男不滿許男幫妻子整理頭髮。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雖然蔡男出示3張LINE對話截圖,但有不少都是許妻發出的,這點他也承認,而林、許兩人的聊天內容的確非常普通,反而是許妻頻繁發表個人意見,包含「你可知道家裡的電話可轉至手機,你堅持老婆白天都在家,我老公對我坦承白天跟你老婆約會吃飯,他們在外以夫妻相稱,朋友都稱她許太太」、「他們交往3年,常常傳LINE及通電話,白天、晚上相約,半夜出門你都沒發現異狀嗎?」然而,這些指控卻都沒有其他證據佐證。

至於公園親密接觸一事,法官看過採證光碟的截圖照片,發現林、許兩人站在機車旁邊,相距約一條手臂寬,現場日照充足,還有其他車輛、行人在場,他們並未緊靠,碰觸頭髮的時間也很短暫,難認有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範圍,最終裁定駁回蔡男的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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