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呂忠吉入獄半年 樂園董座陳柏廷等8人第3度不起訴

▲▼八仙塵爆。(圖/記者楊佩琪攝)

▲造成15死471傷的八仙塵爆發生至今即將屆滿4年。(圖為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八仙樂園塵爆案發生至今4年,僅舉辦彩色派對的呂忠吉已入獄服刑,其他相關訴訟仍持續進行中,其中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和現場噴灑粉塵的工讀生等人不起訴部分,經被害人家屬不服再議,高檢署連續2度發回,要求再查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責,但士林地檢署仍於6月初,第3度將陳等8人處分不起訴。

▲▼呂忠吉入監服刑。(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彩色派對主辦人呂忠吉已於2019年1月入監服刑。(圖為資料照/記者陳雕文翻攝)

2015年6月27日晚間8時許,「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與「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在新北市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因活動高潮時所噴灑玉米澱粉及食用色素所製作之色粉,疑與現場高溫器材未確實隔離,引發粉塵爆炸燃燒,現場瞬間燒成火海,造成 15死471傷。

主辦公司實際負責人呂忠吉,因業務過失致死罪,被最高法院判刑5年定讞,已於2019年初入獄服刑。至於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8人涉案部分,因檢方認定八仙消防安檢均合格,且依租賃契約規定,維護活動安全是呂忠吉的責任,陳柏廷等人無過失等理由,2015年處分8人都不起訴。

▲▼八仙樂園派對粉塵爆炸事故。(圖/資料照)

▲塵爆被害人與家屬目前仍打官司在向八仙樂園和呂忠吉求償近百億元。(圖/資料照)

被害人與家屬不服,提起再議後,高檢署發回士林地檢署再次調查,仍認為八仙樂園出租場地與塵爆發生缺乏因果關係,而活動現場噴灑粉塵的工作人員等,也未被告知粉塵危險性,2016年再次處分不起訴8人。

結果案件仍被高檢署第2度發回,並要求士林地檢署進行「修復式司法」,由承辦檢察官詢問被害人與被告意見,對有意願的當事人進行修復式司法後,全案在2019年,由士檢對塵博廷等8人作出第3次不起訴。本案仍可再議。

除了刑事案件外,全案500多名被害人與家屬分別委由消基會、個別律師向八仙樂園及呂忠吉提出團體訴訟,求償金額共近百億元,因人數、金額都十分龐大,目前仍由士林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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