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政院版同婚案 林飛帆:「婚姻」是不能退讓的詞彙!

▲▼林飛帆到立院外的大平台挺同。(圖/記者屠惠剛攝)

▲林飛帆到立院外挺同並呼籲17日最後表決時刻,大家一定要站出來。(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同婚案3種版本今(14 日)在立法院進行逐條審查,各界挺同人士從一早就齊聚立院外呼籲,一定要讓行政院版本過關。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也到場向所有人說聲辛苦了,並喊話17日星期五是最關鍵的表決時刻,這一天大家一定要站出來,拚婚姻平權的最後一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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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飛帆說,這條路很漫長,大家走了很久,星期五是很關鍵的一天,因為要逐條表決,一定要有更多朋友站出來,也相信接下來幾天,反同團體會持續動員遊說並給審查委員壓力,所以星期五必須要有更多朋友、更多人一起站上街頭,告訴自己選區的每一位委員,傳達一件意志就是「婚姻平權不能再等」。

▲▼林飛帆到立院外的大平台挺同。(圖/記者屠惠剛攝)

▲林飛帆到立院外向到場挺同的朋友們說辛苦了。(圖/記者屠惠剛攝)

林飛帆強調,行政院版本的同婚案已經是打折打到骨折的版本,若此版本,連執政黨黨團都無法守住,未來這個政府還有什麼好期待,希望透過今天場合要告訴大家,政院版是一個經過很多折衷後的版本,尤其「婚姻」絕對是不能退讓的詞彙。

林飛帆最後向所有人拜託,接下來這幾天一定要持續動員,星期五一定要有朋友一起站上街頭,自己那天也會到場關心,當天也不管大家的政治立場是台獨還是統一,相信所有朋友都會走上街頭,和大家站在一起拚完婚姻平權最後一哩路。

目前同婚專法共有3版本,包括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施行法草案」,共27項條文;由「下一代幸福聯盟」委託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所提的「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草案」,共17項條文;信望愛基金會委託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所提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暨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草案」,共28項條文。

由於同婚專法在立院過關後,台灣將是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因此也相當受到國內外的矚目。目前這3個專法版本,在年齡規定與成立關係上,行院版規定未滿18歲者不得成立「同性婚姻」關係;幸福盟版規定相同性別,滿20歲且未受監護宣告之兩人,得成立「同性家屬」」關係;林岱樺版則有28條條文,規定未滿20歲者不得成立「同性結合」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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