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受害者最怕求償無門 產險創新附約險幫你跑法院

▲▼和泰產險總經理詹文全。(圖/記者李蕙璇攝)

▲和泰產險總經理詹文全。(圖/記者李蕙璇攝)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台灣車禍死亡率居東亞之冠。和泰產險首創一張附約險保單,若肇事對方強制車險及任意車險保額不足以全額賠償時,可透過這款保險取代訴訟或是避免求償無門。

和泰產險今天宣布業界首創的「對造駕駛人傷害責任保險投保不足補償保險」附約險上市,可在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須每一個人傷害保險金額至少2百萬元起)後加保,保障被保險人於用車時發生意外事故並遭受傷害,如果對方的第三人責任險體傷保額不足時,可以有多一層保障。

和泰產險舉例說明,假設車主在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每一個人傷害保險金額2百萬元時,就可以加買這張新附約險,以最高保險金額1千萬元為例試算保險費,年繳約900多元。。

當發生交通事故,肇事對方應賠償和解金為300萬元,如果對方車主所投保的第三人傷害責任保險保額上限只有100萬元,不足額部分就可以從自己的附約險代為理賠,然後再由保險公司代位求償,透過訴訟請求對方還款,可以省卻自己跑法院冗長的求償程序。

不過,民眾買這一張附約險可使用的狀況,是須在對方也有買第三人責任體傷險、保額理賠不足時才可以使用。如果對方沒有買第三人責任體傷險的話,就無法派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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