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錯以560萬低價賣房 惡房仲「假交易暗摃」高賣狂A19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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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見賣家托售房屋市價高出許多,竟夥同前女友A錢。(圖/資料照)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賴錯人結果吃官司!邱姓屋主委託莊姓仲介以560萬幫忙賣屋,仲介事後得知該屋市價約700多萬,他竟隱瞞實情,找來黃姓前女友當假買主,告知屋主以568萬賣出,實際卻再轉手賣了750萬,從中A了190萬入袋。莊男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卻因將實際交易的資金分配統計結算表錯傳給屋主,因而東窗事發。台中地院30日審結,依背信罪判莊男、黃女各6月、4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想賣屋的邱姓男子因親友認識從事房仲的58歲莊姓男子,去年2月與莊簽約託售位於后里區的房地,售價560萬,雙方也約定報酬以實際成交價百分之4計算,如果超過委售價格也屬莊的服務報酬。

另一家房仲傅姓業務得知邱男有房屋要出售,與莊男聯繫接洽,傅男並分析該房地客觀市價約在750萬至780萬之間。莊男認為有利可圖,竟直接委託傅男以780 萬元託售、底價750 萬元,同時給他5天時間去斡旋,並要求傅男不要與邱聯絡。

莊男為了想賺更多起貪念,除了對邱男隱匿房地價格遠高於託售價格,邱男還找來黃姓前女友同月21日假裝買家,與邱男約定568萬成交,邱也當場收黃交付的20萬元定金並簽訂「訂金收據」。

實際上,傅男2月24日就找到康姓買家以750萬元成交,莊、黃2人擔心無法拿到價差,先請買家同意賣方從價金「履約保證專戶」動用150萬元。康同意後轉帳150萬進入邱男帳戶萬,莊再跟邱騙說這筆錢是用來修繕房屋,要求邱提領100萬元交付黃女。邱男將100萬元交給黃女,黃再分潤50萬元給莊男。

以為天衣無縫的莊男,不久後竟用LINE誤傳「后里案資金分配統計結算表」照片給邱男,上頭寫明交易價750萬。邱經向代書等人求證,發現竟是真的,憤而控告莊男及黃女。

承審法官審酌,邱男委託莊男以560萬出售,實際上是750萬元賣出,出現190萬元重大利益,明顯違反民法549條、對委託人造成重大不利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契約。莊男與黃女觸犯共同背信罪,判6、4月有期徒刑,不法所得各50萬元均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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