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我家事?莽夫勇闖神壇「揮七星劍」…宮主僅擦傷!法官判無罪

▲▼神壇,宮廟,七星劍,七星刀,法器,乩童。(圖/資料照)

▲王男不滿封男介入家務事,憤而闖入神壇,還遭控抄起七星劍砍人。(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莊智勝/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王姓男子與妻子失和,因不滿開設神壇的封姓好友向妻建議申請保護令,王男遂前往神壇大鬧,不但打翻神桌上供俸的禮斗,還遭控抄起七星劍狠劈宮主,雖然王男事後遭到壓制,但封男仍氣憤提告傷害及毀損;惟法官根據驗傷單研判,認定封男身上僅有「抓傷」,難以證實是遭到七星劍所砍,因此判傷害無罪,而毀損部分則判王男拘役25日。

105年10月7日晚間9時許,王男怒氣沖沖前往神壇找封男算帳,一進門就先徒手打翻神桌上的禮斗,隨後抄起七星劍與封姓宮主展開扭打,封男弟弟見狀也急忙上前助拳,合兄弟2人之力才終於將王男壓制在地。

事後封男不甘無端遭找碴,憤而前往奇美醫院驗傷,並報警提告王男傷害、毀損等罪嫌;但檢警偵辦時,作為證人的封男弟弟卻4度更改證詞,一下稱王男持七星劍、剪刀等利器毆打哥哥、一下又改口稱王男沒碰到他、徒手毆打胸口云云,最後台南地院審理時,封弟又再翻供,稱王男當時確實手持七星劍等法器與鑰匙毆打他與哥哥。

由於封姓兄弟2人對於案情描述屢屢改口,且受傷部位不斷更換,因此法官難以採信其說詞;再加上封男所提出的醫院驗傷單上僅有「抓傷」,難以證實與七星劍劈砍有直接關聯,且王男出庭時也供稱自己當時手上只有拿令旗,並未持刀砍人,因此傷害罪嫌判處無罪。

至於毀損部分,法官認定王男打翻禮斗數實,造成禮斗內秤斷裂、鏡子破裂,因此判處拘役25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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