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室狂吻10分、拉小手摸鳥! 台女「3年後」告帥洋男猥褻 

洋腸示意圖。(圖/翻攝自YouTube)

▲洋腸示意圖。(圖/翻攝自YouTub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歐洲一名視覺系男藝術家多年前曾來台定居,並在臉書徵求臉部彩繪模特兒,3年前一名台灣女子主動連繫,自願擔任模特兒,但在今年初女子突然提告,控訴遭藝術家強吻10分鐘,還拉小手「摸鳥」。檢察官認為,女子自述藝術家外表帥氣,且在她拒絕後停手,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受害女子指控,2014年6月時初次和藝術家見面,當時互動正常,數天後,當她二度到畫室時,藝術家卻特地打伴的斯斯文文、還噴香水,還突然吻上去長達10分鐘,手也不安份撫摸她的胸部、大腿,更抓著她的手直襲「大鳥」,嚇到縮手抵抗才停止。

受害女子也表示,原本無意提告,但今年在網路上發現,還有另外2名女子也疑似有類似遭遇,因此才提起告訴。藝術家出庭後全盤否認,並且供稱只見過女子1次,只是單純的畫畫,根本沒有第二次見面,之後還將完成的作品照傳給女子,若兩人最後起爭執,根本不會再傳給對方。

檢警調查受害女子指涉的其他女子,但她們都無意提告或報案,檢方認為,假設女子指控為真,但她自承和藝術家接吻長達10分鐘,過程無粗暴行為,且女子在事隔3年後才提告,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說詞,因此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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