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團」替扁嫂蒐發票 詐領國務機要費!團長判4年

扁嫂吳淑珍11年前涉入國務機要費案,其私交甚篤的「貴婦團」團長種村碧君遭判名4年。(圖/資料照)

▲扁嫂吳淑珍11年前涉入詐領國務機要費案,其私交甚篤的「貴婦團」團長種村碧君遭判名4年。(圖/資料照)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利用發票,違法核銷國務機要費案,當年幫助蒐集發票的「貴婦團」團長種村碧君,遭到台北地方法院依「非公務員卻幫助公務員利用職位詐欺財物」罪,判刑4年,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法官認為,種村碧君將私人蒐集的發票交給吳淑珍時,便已得知是要拿來假公務用實核銷國務機要費,確實有幫助正犯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人榨取財物的意圖。

法官也認為,陳水扁在擔任總統職務期間,身為總統夫人的吳淑珍為私人開銷,找來包括種村碧君在內「貴婦團」替她蒐集發票共135張,讓她詐取單據,報領國務機要費高達542萬9220元,此舉助長公務員貪污風氣,有損人民對政府的信賴。

種村碧君原名李碧君,擔任「杏林新生製藥」負責人,不僅和吳淑珍有相當好交情,還是一票與吳淑珍有私交的「貴婦團」團長,也是「台灣紅公司」負責人李慧芬的堂姐。

2006年,李慧芬透過當時的立委邱毅爆料,入住君悅飯店近300萬元花費的發票,全數被堂姊搜集交給吳淑珍,疑似核銷國務機要費。當時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後更發現,為了掩飾吳淑珍,種村碧君虛構秘密外交人員「龔金源」,涉犯偽證罪。國務機要費案在陳水扁身體不佳後暫時停審,但種村碧君部分,依舊以詐領共犯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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