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愛打架? 泰國政府「保送」他們去當兵

▲泰國法律規定,所有男性都有服兵役的義務。(圖/CFP)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泰國憲法規定所有年滿21歲的男性(含變性人)都有服兵役的義務,但能透過抽籤的方式決定人選。有鑑於青少年間打架事件頻傳,泰國軍方最近有意調整法規,要將常滋事的青少年列入黑名單,等到了適當年齡,就直接「保送」,強迫「服兵役」,希望能有效遏止暴力。

根據泰國法律,凡滿21歲的役男,包括變性人、和尚都要向徵兵單位報到,部分的人能以「胸部畸形」、「心理異常」等理由,免除兵役,其餘都必須經抽籤決定入伍人選。由於一般士兵需服役2年,因此在舉行抽籤時,許多役男的反應都十分誇張激動,有人事前求神禱告,有人發現需服兵役則是當場腿軟、痛哭失聲,讓人不禁看傻眼。

《Thai PBS》報導,泰國國家和平秩序委員會發言人Piyapong Klinpan表示,許多年輕人無視憲法,常無故就打起架來,甚至對父母無禮,因此日前在一場由國防部部長等主持的會議上,有人提出「要將18-20歲的這些不良少年們送去當兵」,希望能藉此遏止青少年暴力。Piyapong Klinpan指出,該法還有待確認,若經評估未違反法律後,將會計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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