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削價競爭竟燒同業遊艇!日月潭縱火犯判3年2月定讞

▲「湛岸一號」遊艇遭燒光。(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南投日月潭一名余姓男子前年(2013)因為不滿同行的黃姓女子經營的遊艇生意,削價競爭,跟他搶客人,竟然夥同蔡姓友人,趁半夜將「湛岸一號」遊艇燒掉,雖然事後兩方達成和解,但是最高法院今天(23日)仍依照公共危險罪,「判處余男3年2個月、蔡男則是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余男因為不滿日月潭碼頭的公訂價格明明都賣100元,可是黃女卻削價競爭,只賣50元,因此心生不滿,判決書指出,前年1月31日就夥同蔡男,趁著半夜1點多,選定「湛岸一號」,「在遊艇右後方艙門潑汽油,並用衛生紙引燃,將整艘船燒毀,事後承認犯案,不過蔡男說一開始不知道要縱火,到現場才知道。」

不過黃女的公司澄清,「50元是回饋客戶,2月底就會調回原價,沒有甚麼削價競爭。」而此案在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兩人犯行非常明確,雙方也已經達成和解,余男觸犯公共危險與他人財產損害,因此判3年2個月、蔡男1年10個月有期徒刑,高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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