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逆轉!「米粉」名稱可續用 但須標註含米量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米粉中米含量未達100%要稱「炊粉」或「調和米粉」,這項政策引起業者反彈後政策出現轉彎,食藥署1日表示「米粉」可續用,但須標註含米量。(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ET快訊 Toyz倒數坐牢! 超哥發聲:妖魔終於要入十八地獄 旅遊團25人狂拉掛急診! 檢驗出爐 啦啦隊女神「一粒」踏上大聯盟 男星錦超被爆走紅前「約砲色情帳號」瘋傳 親回應:無法接受 士林夜市百家樂「一局100」超騙? 市場處警告:再違規就停業 同路段2車禍!25歲騎士慘死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新奇萬象!KUSO追擊~按讚加入ETtoday分享雲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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