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澳洲棉籽原油5828公噸 富味鄉:精煉後外銷新加坡

地方中心/新北市報導

大統黑心油事件延燒,現在查出會致人體不孕的棉籽油4成流向大統,其他6成流向「富味鄉」製油廠。新北市政府衛生局21日兵分6路至五股區「富味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稽查,由於現場僅為成品物流倉庫,未發現有不法事證,已帶回相關資料進一步調查中,初估富味鄉3年來共進口棉籽原油5828.62公噸,全部運到彰化廠精煉。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業者宣稱該公司3年前開始進口澳洲棉籽原油,直接運至彰化工廠進行精煉,精煉後的棉籽油出口至新加坡;另一部分精煉後的棉籽油製成調和油,出口至香港等其他國家,並未在於國內販售該調和油。衛生局另針對其進貨憑證、生產品項、調製配方、產品標示及銷貨流向進行5項查核,已帶回相關文件資料,將進一步調查業者是否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

衛生局表示,富味鄉3年來共進口棉籽原油5828.62公噸,全部都直接運到彰化廠進一步精煉;精煉後的棉籽油是以棉籽為原料,經由壓榨或萃取方式製取油脂而來,為常用的烹調植物油之一。我國對棉籽油精煉過程,也訂有食用棉籽油品質規定(CNS總號4832類號N5144)。未精煉的棉籽油,因含有高量之棉籽酚,則不得作為食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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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指出,精煉加工的棉籽油,可去除自然存在於棉籽之棉籽酚。棉籽酚為棉花植物本身的植物抗毒素,以種子的含量最多,純綿籽酚對男性的生殖毒性,會造成男性精子死亡、抑制精子生成以及減少精子數,可能進一步導致不孕。精煉棉籽油在世界各國均為可食用之植物油;在我國,如用於調配為調合油產品時,則需依規定清楚標示,如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則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依同法第45條,可處4萬元至20萬元罰鍰。油品原料如攙偽或假冒,則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依同法第44條可處6萬元至1,500萬元罰鍰。油品原料違法添加食品添加物,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依同法第47條,可處3萬元-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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