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隨便罵蟑螂! 寫食記易挨告 用字遣詞得多注意

我們想讓你知道…人人口味不同,各自評斷罷了。

▲美食當前,個人口感不同。(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寫食記,真的要注意自己的用字遣詞,很多民眾或部落客因為用詞太尖銳,被店家提告,像是一位美食評論家PO文說,燒烤店使用生鏽的鐵網,後來又影射店家像是蟑螂,被控告公然侮辱;還有一位男大生上牛排館後,在網路上留下負面評價被店家提告,類似的事件層出不窮。

吃完大餐立刻上網寫心得跟大家分享,如果你寫的是負面評價,那可要小心店家提告,發生在2009年10月的事,「我不需要跟店家道歉,東西我真的覺得不好吃,我也沒有說謊。」被告張同學說。

張同學到一家牛排館用餐,吃完雞腿排後在網路上留下負面評價說,夜市一客才100元,有大腿小腿還幫我去骨,這段話讓店家火大了告他誹謗,店家當時生氣的說,「我們沒有廣告,請問我們騙了誰?」

不只餐廳會想保護名聲,小吃店也一樣,2011年12月,這間麵疙瘩就被客人PO文說是麵疙瘩殺手,吃了失望透頂,這讓店家氣壞了,控告客人妨害名譽,老闆表示,「對我們很不公平」。

►網罵燒肉店「蟑螂」,夏姓女子辯稱是抒發心情,被法官判決須在網路刊登道歉啟示60天。

被告的還有一名美食評論家,她的部落格上寫了很多美食紀錄,其中一篇寫一間燒烤店疑似拿生鏽的烤網給客人使用,被店家控告,雖然獲得不起訴處分,但是美食評論家火大了,在部落格批評店家像是蟑螂,不知反省,店家再度提告,這下被依公然侮辱判罰3000元,雖然PO的只是自己的心得,如果用字遣詞失當,反而會害自己吃上官司。(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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