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文雄打假球案 更一審判賠懲罰性違約金300萬元

我們想讓你知道…懲罰不謂不重。

▲前職棒La new熊投手許文雄涉職棒簽賭退出球壇。(圖/資料畫面翻拍)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前中華職棒La new熊投手許文雄被控打假球案,高雄高分院更一審19日判許文雄需賠償懲罰性違約金300萬元。Lamigo桃猿隊球團認為仍與原先求償金額相差甚遠,將與律師研究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許文雄因假球案獲檢方緩起訴,La new熊隊(現Lamigo桃猿隊前身)向許求償2000萬元。全案一審時,高雄地方法院判許免賠;二審時,高雄高分院改判許應為打假球事件,賠償球隊簽約金100萬元,但球隊認為金額太少,提起上訴。

►許文雄曾參加亞洲職棒大賽。(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最高法院將案件發回更審後,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為許文雄除應賠償100萬元簽約金外,還應賠償球隊懲罰性違約金300萬元,合計4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300萬元的部分,仍可上訴。

Lamigo桃猿領隊劉玠廷表示,儘管法院最新判決已增加許文雄應賠償的金額到400萬元,但球團還是覺得與原先主張的2000萬元落差太大。

劉玠廷說,當初球隊向涉賭球員求償,就是希望藉此成為慣例,以符社會期待,由於球團的律師目前不在國內,球隊將等律師回國後再研究要不要繼續上訴。

許文雄4年前涉及職棒簽賭遭到球隊開除,這幾年工作運不佳,處處碰壁,今年元月初驚傳在高雄那瑪夏山區盜採珍貴保育類牛樟木遭到警方逮捕。

這位在2006年亞洲職棒大賽擔任先發投手投出6局無安打紀錄的球員,過去還被封為抗日英雄,對照被戴上手銬移送的場面,讓喜愛他的球迷感到相當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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