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年虧損未檢討 監委糾正行政院、經濟部、台電

我們想讓你知道…這樣可以讓電價降回來嗎?

記者周佩虹/台北報導

就在各界對於電價調漲產生極大反彈同時,監察院18日指出,台電公司自民國95年度起連年發生虧損,至101年5月底累積虧損高達新台幣1799億餘元卻未檢討屬嚴重怠失,而行政院對於離島用電補助政策反覆不一,經濟部未以主管機關立場積極協助改善營運虧損,因此通過監委葛永光提案,對行政院、經濟部及台電提出糾正。

▼壓力大,行政院長陳冲17日宣布電價緩漲。(資料畫面/東森新聞提供)

在葛永光提出長達1萬7千多字的糾正文中主要提到,台電長期以來的虧損,固然是因為燃料成本受國際能源價格上漲、及發購電結構轉劣而大幅增加所致,但台電公司及經濟部一再以電價長期未反映增支成本為由,未確實檢討各項成本費用支出及經營績效等情,實屬嚴重怠失。

而文中也提到,台電公司經營離島用電造成虧損部分,行政院對此補助政策反覆不一,實屬違法並損及民股權益,經濟部又未以電業主管機關立場,積極協助改善營運虧損;台電公司配合政府政策辦理用電優惠之成本,迄未獲相關主管部會編列預算支應,且現行優惠方式亦間有逾越法令意旨,加重公司經營負擔及惡化財務虧損。

至於外界所垢病的獎金福利制度,調查也發現,經濟部所定「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有關績效獎金之衡量指標多與盈餘連結,儘管台電公司連年虧損,卻透過政策因素申算機制來保障其獨占利潤,以支領最高額獎金。此外,台電寬濫粗算影響盈餘之政策因素,以致於近年績效獎金仍按上限或接近上限列支,監委也認為明顯不合理。

再加上台電耗費鉅資購置土地卻未依計畫興設或另行活化、變電所暨線路完成時程未能銜接、外包人力審核及管考流於形式、近年燃煤採購單價卻未降反升等效能不彰情事;也沒有正視員工人力嚴重老化、冗員過多及職務結構配置不均等危機;葛永光認為上述情形都已屬重大違失,因此提案糾正行政院、經濟部及台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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