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灘島新法規:偷沙、石頭將罰款或入監服刑

我們想讓你知道…不只路邊的野花不要採,沙子跟石頭也別亂拿!


▲長灘島的美景、美物欣賞就好,千萬別順手帶回家。(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菲律賓「長灘島」(Boracay)是台灣人相當喜愛的旅遊地點,光今年7月份就有8517名台灣遊客前往,但之後要前往旅遊的民眾得注意了,因為長灘島所屬的馬來鎮(Malay)最近通過了一項新法令,如果將島上細沙或小鵝卵石帶走,初犯將被罰2500披索(約1770元新台幣)或處以1至3個月的有期徒刑,或是以上兩者。

位在菲律賓阿克蘭省(Aklan)馬來鎮的長灘島,全長4.5英里(約7.2公里),因為如同粉末的細沙、白貝殼,還有被譽為完美的夕照而廣為人知,已經連2年被旅遊網站TripAdvisor評選為亞洲最佳海灘。

但由於很多遊客會將沙灘的細沙帶回做紀念,還有島上居民會將細沙染色後裝在瓶內做成紀念品販售,使得島上細沙正在快速減少,也令島上景觀遭到破壞。

根據馬來鎮新通過的法律規定,除了上述初犯者的罰則外,再犯者則得直接入監服刑3至6個月;至於島上商業機構的主管或業主,要是偷取細沙或石頭被抓到,會遭罰款2500披索,或被判1至6個月的有期徒刑,營業執照還會遭吊銷。

另外,就算繳了罰款也別以為就能將沙子帶回家,因為法律還規定,偷長灘島細沙或石頭的人若是被抓到,得將它們放回沙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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