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新郎討藍寶堅尼豪門翻臉!女要回戒指名牌包 男討香奈兒+燕窩

▲▼結婚。(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C男與名媛A女原已論及婚嫁,卻因名車名錶、出軌疑雲與婚期爭議徹底翻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葉品辰/台中報導

出身上市櫃公司家族的3C男與名媛A女,原本完成盛大訂婚、還遠赴英國度「小蜜月」,卻在訂婚後因名車名錶、出軌疑雲與婚期爭議翻臉,雙方對簿公堂互告索賠。法院近日判決出爐,認定雙方已合意解除婚約,不僅要互相返還、清算價值數百萬元的訂婚贈禮;A女另外請求的585萬元損害賠償與300萬元精神慰撫金,但法官認定雙方都有過失,判她敗訴。

判決指出,A女與C男家境優渥、皆有留學背景,兩人交往多年後論及婚嫁,於知名飯店席開近50桌完成訂婚,場面奢華。A女為此砸下百萬籌辦訂婚宴,並贈送男方愛馬仕皮帶、Berluti皮鞋、LV包與價值48萬元的5兩純金項鍊。

然而訂婚後雙方卻迅速決裂,A女控訴男方要求她與父母準備藍寶堅尼Urus、保時捷Macan GTS,甚至指定百達翡麗名錶作為結婚禮品,將婚姻物化為金錢交換,雙方為此多次爭執;男方則反駁,兩家本就生活水平相近,提出名車名錶只是符合既有生活習慣;其後男方又以「29歲運勢不佳」及習俗為由延後婚期,A女又發現男方疑似帶異性回家,衝突全面引爆,最終雙方在家人陪同下協商分手。

▲▼求婚,鑽戒,戒指。(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法院判決雙方應返還彼此因訂婚贈送的鑽戒、名牌包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雙方未明說「解除婚約」,但會談內容已清楚顯示彼此都無意再履行婚約,已構成合意解除;至於出軌部分,錄音顯示男方曾承認帶女子回家,但法官也認定A女曾在爭執中抓傷男方,對婚約破裂並非毫無過失,因此不符「無過失方」請求賠償與慰撫金的要件。

最終台中地院判決雙方應互還訂婚贈與的物品,男方須返還對戒、金項鍊,並補償已使用的Hermes等精品折價共36萬餘元;女方則須返還男方贈送的1.83克拉鑽戒、香奈兒皮帶、愛馬仕包,以及訂婚「六禮」中的六色糖、燕窩、干貝、烏魚子等聘禮或折價賠償。這場豪門婚約官司,最後成了一場「財產大清算」,也為雙方多年感情正式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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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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