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立法院6日三讀通過制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要求外送平台業者給予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不過,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對此抱持不樂觀態度,他表示,業者保障外送員所產生的成本,可能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消費者恐怕將成為最大輸家。

▲立法院三讀通過外送專法,掀起各界正反意見討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文內容無關。)
立法院6日三讀通過制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要求業者給予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時薪的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還要建立外送員申訴制度、替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否則該外送員不得提供外送服務。全案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對此抱持不樂觀態度,他表示,外送平台不是國營事業或公益單位,業者保障外送員權益所產生的成本,可能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消費者恐怕將成為最大輸家。
不過,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則認為,外送員爭取權益歷時超過6年半,自倡議專法至今也過了5年,期間數度面臨阻礙,如今該法通過,外送員長期被系統性剝削、缺乏基本保障的狀態,終於得以畫下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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