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男深夜停人行道挨罰 PO警酸「缺業績」害公審!檢方起訴

▲▼             。(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核)

▲因違停被開單不滿,北市男拍警員正面照PO網嗆聲被依個資法起訴。(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因不滿警方取締違規停車,竟拍攝執勤員警正面肖像,並在社群平台公開員警姓名、照片與貶抑文字,甚至酸員警「缺業績」,相關內容遭轉傳至臉書社團引發網路公審,造成員警私領域嚴重干擾,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公訴。

2024年11月某日凌晨,陳男駕駛一輛Mercedes-Benz自用小客車,將車輛違規停放在人行道上後,進入附近的統一超商購物。期間,內湖分局蔡姓員警巡邏行經該處,發現違規停車情形,依法製單舉發。

陳男返回車輛拿取證件時,竟在駕駛座內持手機拍攝蔡姓員警操作掌上型電腦製單時的正面肖像照片,並在收受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得知該名員警的姓名。

陳男隨後於同日,在住處透過其 Instagram、Threads 社群平台帳號發文,張貼蔡姓員警的正面照片,並寫下「沒看過這麼可憐的警察,那麼缺業績,給你開單我沒差,都開單了還不讓我買吃的,我就超不爽,我就不信有人凌晨三點報711會停到停車場,再走路去711」等文字,並直接點名揭露員警姓名,最後還寫下「真的祝你全家身體平安健康」等語。

不僅如此,該篇貼文事後遭其他網友轉傳至臉書(Facebook)社團「我是東湖人」,使更多不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評論,導致蔡姓員警遭受網路公審,私領域生活因此受到嚴重干擾,蔡員遂提出告訴。

檢察官勘驗違規停車舉發通知單、Threads貼文畫面及臉書「我是東湖人」社團網頁等證據,並參酌陳男於偵查中坦承犯行,認定其違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之事實明確,認其行為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涉犯同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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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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