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沒中獎的發票該丟垃圾桶還是回收?有不少人直覺是資源回收,但卻是錯誤答案。環保局表示,紙張若有塑膠覆膜,或摻有其他成分,就不能混入回收廢紙中,電子發票就是其中一種。另外,若未依規定處理廢棄物,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處以新台幣1200元到6000元的罰款。
南投縣環保局在粉專指出,現在最常見的電子發票,紙張材質其實是「感熱紙」,為了能感應列印,並具備防水、防油、防熱等效果,是由多種化學塗層合成的紙材,「可回收再利用比率極低」。因此,民眾對完獎後,若電子發票沒有中獎,「請丟棄至 #一般垃圾。」
電子發票丟垃圾 紙本發票可回收
至於另一種長條狀的傳統紙本發票,印刷原理是透過熱碳帶將文字印在紙張上,雖熱碳帶本身屬於塑膠,對環境仍有一定負擔,但整體仍被歸類為「可回收紙類」,可以依規定進行紙類回收。不過,更環保的作法,是存進手機載具,或悠遊卡、Icash等等電子載具。
事實上,環保署過去就曾說明,紙張有塑膠覆膜,或是為塑膠光面廢紙、複寫紙、護貝及離心紙(貼紙底襯)、蠟紙、摻有其他成分的合成紙及一些特殊用途的紙類,如通行證、防油紙、砂紙、轉印紙、電子發票等,或有受到油漬、髒汙及用過的衛生紙,雖有紙的成分,但其實都不可以混入可回收的廢紙中。
環保署表示,且熱感紙回收後如需製成一般再生紙,技術上尚無法排除紙張上的塗佈層會因受熱產生斑點,而影響再生紙的品質,並非其是否含有害物質而不能回收,另製程的成本考慮及無回收再利用價值,只能進行能源回收。因此,沒中獎的發票就直接當成一般垃圾即可。
另外,若未依規定做好回收和正確丟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處以新台幣1200元到60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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