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雨刷」蔡政宜涉嫌跨國洗錢案遭橋檢起訴後,法院諭令3千萬交保。(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橋頭地檢署偵辦綽號「雨刷」的嘉義縣議員蔡政宜涉嫌跨境洗錢案,檢警查出,雨刷幕後操盤跨境洗錢水房,替國外博弈集團漂白鉅額賭資,4年多來洗錢金額高達225億元,不法獲利近2億元,橋檢檢察官去年底偵結,將蔡政宜和另一名斐姓核心成員起訴,全案移審法院後,法官諭令雨刷以3000萬元交保,對此,橋檢表示不服向橋院聲請撤銷交保處分,橋院審理後,認為程序上不合法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
蔡政宜2009年因中職簽賭假球案遭判刑3年8個月,出獄後2022年成功當選嘉義縣議員,試圖以「重新做人」的姿態返回政壇,結果又捲入跨國洗錢案。

▲檢警查扣大量的精品名牌包。(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檢警查出,雨刷自2020年間起,與唐姓妻子聯手成立洗錢水房,在台灣(光高雄就有7處據點)、馬來西亞、越南設立據點,大量蒐集泰國金融機構人頭帳戶,再由客服人員操作手機與電腦程式,依博弈網站後台「自動化腳本」,快速處理賭客入金、出金與層轉賭資,徹底掩飾金流去向,規避查緝。
檢方清查,該集團協助泰國賭博網站洗錢金額高達泰銖242億餘元,相當於新台幣225億餘元,並抽成牟利。為徹底斬斷黑金,檢方同步扣押蔡、唐夫妻名下愛馬仕、香奈兒精品包85個、勞力士名錶1支,以及市值逾1.7億元的不動產與現金,相當驚人。
全案起訴後移審法院後,法官諭知雨刷以3000萬元交保,對此,橋檢向橋院聲請撤銷交保的處分。
橋院審理後,認為受命法官於去年12月30日所為交保等諭知,屬於受命法官之「處分」,並非合議庭之「裁定」,所以依刑事訴訟法第416條之規定,僅有「受處分人」(在本案,指被告蔡政宜)得聲請本院(另一個合議庭)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檢察官並無此部分聲請權,故以程序上不合法裁定駁回。且本次程序已確定,不得再抗告。
據了解,雨刷此次的交保情況十分特殊,一般常見的案件在起訴後,羈押中的被告通常因羈押期即將屆滿移審法院,法院召開接押庭,法官會做出延押或交保的「裁定」,但雨刷因目前仍在羈押期間內,受命法官直接將羈押改成交保的「處分」,而非做成交保的「裁定」,因此檢方並不像以往的案子須向上級法院提起「抗告」,而是必須向原審法院提起撤銷原處分的「聲請」,在實務上相當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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