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前副市長顏純左兒子顏大鈞,被控打著「政二代」名號吸金逾億元,台南地院裁定300萬元交保,以利處理債務。(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前副市長顏純左兒子顏大鈞,被控打著「政二代」名號,利用父親過往政商人脈光環向外招攬投資,涉嫌向6名被害人吸金逾新台幣1億3千萬元而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台南地院日前開庭辯論時顏男聲請交保處理債務,法官5日裁定顏大鈞以300萬元交保,停止羈押。
台南地院裁定資料指出,顏大鈞或第三人提出3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於台南市下營區住處,每週一、五下午5時至晚間9時,須至限制住居地轄區派出所報到,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若未能於1月13日中午12時前完成具保,將自1月1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檢方指出,顏大鈞明知自身無實際資力,也無任何可投資標的,卻利用其父親曾任台南市副市長、政商關係良好的背景,博取被害人信任,自2021年至2023年間,對外佯稱掌握市府重劃區、科技執法等工程標案可供投資,並可分潤利息,涉嫌詐取梁姓女子等6名被害人財物,金額合計逾1億3千萬元。
台南地院1月2日開辯論庭時,6名被害人均到庭陳述意見,其中3人已與顏家人達成調解,另3人則因金額龐大至今仍未和解。受害人紛紛向法官表示,希望顏大鈞能「出來解決債務問題」的願意。顏大鈞則坦承犯清,表示當初因資金周轉與利息壓力導致債務不斷擴大,才會一度萌生出國想法以逼迫家人出面處理債務,他請求法官准予交保,讓他回家與家人協商,與債權人進一步協調處理債務。
顏大鈞羈押期限將於1月14日屆滿,若家屬在1月13日中午12時許完成交保事宜,則將限制顏男出境、出海8月及每週一、五下午5時至晚間9時,須至限制住居地轄區派出所報到即可離開台南看守所。惟若未能於1月13日中午12時前完成具保程序,顏男將自1月1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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