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嫌張敦量(右一)判刑9年確定,共犯李韋霖、陳勁豪仍繼續上訴。(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2021年發生「瑪莎拉蒂3惡少」毆打宋姓男大生案,主嫌張敦量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9年有期徒刑確定,已入監執行;共犯李韋霖、陳勁豪,一審依傷害致重傷害罪判刑4年8月,二審改依傷害罪論處改判3年,更一審再次改判3年10月,李、陳目前仍繼續上訴至最高法院,近日2人限制出境、出海將屆滿,台中高分院第6次裁定2人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最高法院2024年初認為,二審改依傷害罪論處,將刑度從4年8月將為3年,但未釐清李、陳是否對於宋姓男大生受重傷害的結果,客觀上有無預見的可能性,僅以2人沒有參與宋生倒地後的第二次犯行,便無須對張敦量提升犯意後的行為共同負責,即認定2人涉犯傷害罪,將全案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
更一審審酌,李韋霖與陳勁豪雖非直接下手毆擊宋生,但以合圍、推拉甚至架起宋生,供張敦量持續毆打踹踢,導致宋生重傷,且犯後仍避重就輕、圖卸刑責,迄今仍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及賠償,撤銷改判3年10月有期徒刑。
李、陳在2022年9月獲交保,同時法院認2人所犯為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限制出境、出海,後續又分別於2023年5月、2024年1月、2024年8月、2025年5月裁定延長出境、出海。
本次限制出境、出海期間將於1月19日屆滿,為確保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進行,台中高分院認繼續限制2人出境、出海必要性仍在,第6次裁定延長李、陳限制出境、出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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