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68歲洪姓男子今(3)天上午8點多走過一處路口的斑馬線上,右側自小客車減速讓他先過,洪男站在路中央,頓了5秒後繼續走,不料遭左側直行75歲夏姓女子騎乘的機車撞上,洪男、夏女雙雙倒地,送醫沒有大礙,全案將交由鑑定單位或法院釐清肇事原因。

▲▼台中男子遭機車撞倒在地。(圖/民眾提供,下同)
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上午獲報,西區民生路、中興街口,向上國中旁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洪男、夏女均手腳擦挫傷,意識清醒,送衛生福利部台中醫院救護,夏女無飲酒情事。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四項,駕駛人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處以1萬8千元至3萬6千元,吊扣駕照1至2年。
第一分局呼籲,用路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注意行人穿越道動態,遇有行人穿越時務必禮讓。警方將持續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及執法,確保民眾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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