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會計上班第二天「被載去性侵」!高雄色老闆下場出爐

▲桃園市1名小六女童日前與男網友兩度到摩鐵發生親密關係,家長聞訊後報警提告,桃園地檢署10日指出,涉案王姓男子已到案,複訊後依強制性交罪嫌向地院聲押獲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女子剛應徵上會計,隔天被老闆載到摩鐵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到某工廠擔任會計,沒想到才上班第二天,就被老闆阿雄(化名)以場勘為由,載到摩鐵內性侵。橋頭地院一審判處阿雄3年10個月有期徒刑、二審改判3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以「場勘」為由載往摩鐵性侵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雄是高雄某工程行的負責人,他2022年某日雇用未滿20歲的小美擔任會計,隔天下午3點便以「場勘」為由,將人帶出門。沒想到,上車後阿雄並未將車開到工地,而是直奔摩鐵,並且強制將小美帶上樓性侵逞慾。

▲桃園市李姓男子去年1月間與女友相約談判分手,卻藉故將其帶進摩鐵,趁機硬上性侵得逞,事後女子提告強制性交。(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女子剛應徵上會計,隔天被老闆載到摩鐵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受害當晚離職並報警

小美遭到侵犯以後,嚇得向朋友傳訊「他要XX我」、「我一直擋」、「他力氣很大」等話語,明顯受到巨大驚嚇,且當晚就提出離職、並報警處理。而阿雄得知小美要離職後,並未細問原因,而是傳了句「怎麼了餒」以後,便急著將人退出群組。

一審認定手段縝密

橋頭地院一審考量,阿雄利用職務之便將小美騙出,並帶至汽車旅館性侵,計畫周詳、駕輕就熟且手段嚴密,主觀惡行並非輕微。不過考量阿雄已以40萬元達成調解,並賠付款項,最終判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

▲桃園市曾姓男子去年得知女子諸事不順,竟佯稱其被鬼纏身,體內疑有穢物等,願幫其作法驅除,竟邀其上摩鐵命其遮住眼睛不能出聲,遂指侵與性侵得逞,事後女子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女子剛應徵上會計,隔天被老闆載到摩鐵性侵。(示意圖/123RF)

不服判決提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阿雄對於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了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審酌全案狀況,撤銷原判決,改判3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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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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