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動保處檢查容器、標示材料與包裝材料空間。(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下同)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為確保動物用藥品的製造品質與安全性,並提升藥品對動物健康的保護效果,新北市動保處與農業部及專業顧問團隊,定期針對轄內動物用藥品製造廠進行實地查廠,從原料進貨、製程控管、品質檢測到成品儲運等各環節嚴格把關,確保產品安全、有效並符合法規。
新北市共有5家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產品類型涵蓋抗生素、驅蟲藥與疫苗,主要使用於經濟動物。主管機關指出,若動物用藥品製程不佳或品質不穩,不僅可能造成療效不足或誘發抗藥性,更可能危害動物健康,進而間接增加公共衛生與食安風險。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稽查。
中央與地方每2年會聯合稽查製造場所及設備,包括製造程序、機具裝置、品質管制及相關紀錄,以全面提升藥品品質,確保其有效性與安全性。若查有重大缺失未改善,最重將勒令停工或廢止許可。目前新北市有1間工廠自行停產,其餘業者經查均無重大缺失。
近日有業者申請設立新製造廠,動保處會同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動物用藥品檢定中心及專家顧問前往實地查核,逐一檢視設備配置、動線規劃、品質控管與檢測機制是否符合規範,從原料進廠、製程運作到成品產出皆不放過。查核小組並提出改善建議及限期要求,同時協助業者瞭解後續優化方向,以提升整體製造品質與安全水準。

▲專家委員們查視廠房內每一個角落。
動保處提醒,動物用藥品若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均屬偽藥或禁藥,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450萬元以下罰金;畜禽養殖業者若使用偽禁藥,將處6萬至30萬元罰鍰,1年內再犯者可加重至50萬至250萬元。
動保處呼籲,民眾應向合法販售業者購買動物用藥,處方藥必須持獸醫師開立之處方箋方可取得,切勿因貪圖方便購買來路不明藥品,以免觸法受罰甚至承擔刑責。
動保處長楊淑方表示,無論是寵物或經濟動物,都需依賴獸醫師提供適切醫療與照護。唯有從源頭嚴格管理動物用藥品質,才能守護動物健康並提升飼主用藥信心。未來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與國際趨勢深化稽查,並輔導業者落實自主管理與法規遵循,打造更安全、可信賴的動物用藥環境。

▲水系統設備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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