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會今(18日)下午審議北市府送交議會的解約金內容,朝野黨團最後無異議通過;副市長李四川說明,分手費總計44.34億,分為市府退還的租金、稅金等34.5億,以及要支付給新壽的成本9.85億。針對未來與輝達的地上權的合約,李說,權利金大概不會超過125億。
李四川今在議會說明,解約金44.34億,含有新壽繳來的錢包括租金、稅金等,大概有34.5億,這些退還給新壽後,市府還必須支付給新壽付出之成本約9.85億。這部分也跟輝達告知協調過,原則上這9.85億輝達都概括承受。
另外,李四川提到,除了成本外,還有一些租金、營業稅因為已經繳到中央去,這部分輝達也願意承接。簡單說,輝達在重新議定的權利金時,大概要付14.41億。
針對議員關切後續與輝達議定的權利金部分,李四川說,假設中間道路全部合併,再把道路面積加進去,計入要付的14.41億,粗估應該不會超過125億;若還是做道路合併擴充到旁邊仍做道路使用,原則上市府跟輝達談約有3分之1做道路使用、3分之2做基地,粗估權利金約在120億左右。
李四川會後受訪說,輝達總公司的不動產副總裁下禮拜會來拜訪蔣市長,分公司的部分可能到那時候再問問看輝達籌劃的情形。
而今天議會通過解約金後,後續的程序可以提前到什麼時候?李四川表示,這要輝達的投資計劃書,如果投資計劃書寫得快一點,原則上可以提前;假設如果一定要2個月的工作天,可能就是到農曆過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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