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侵犯女友人!惡男強脫內褲硬上 辯「失去理智」被起訴

▲OL,員工,加班,上班族,哭,女子,妹子,女人,女生,霸凌,欺負,委屈,難過,傷心,落淚,憂鬱,低潮。(圖/pakutaso,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女子出遊返家遭男友人強行侵犯。(示意圖/pakutaso,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友誼變調!北市楊姓男子開車載女性友人小珍(化名)返家時,突以「按摩」為由毛手毛腳,小珍拒絕不成,竟遭他粗暴壓制,褪去衣褲強行侵犯。小珍身心重創,勇敢報警,士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楊男。

年約30幾歲的楊男去年某日晚間載小珍返家,行經新北市一處觀光景點時將車停下,藉口「按摩」之名將手伸進胸罩內撫摸。小珍立刻推拒,但楊男惱羞成怒,竟強行壓制,粗暴拉下安全褲、內褲,並扯開她護住下體的雙手,以手指三度伸入侵犯,最後更以生殖器插入,射精體外。

事後,小珍情緒潰堤,鼓起勇氣報警。檢方為謹慎起見,也傳喚醫師作證,醫師指出,小珍案發後情緒低落、言談異常,並透露自己遭「約會性侵」。此外,小珍的同事也出庭作證,表示她案發後上班狀態異常,經反覆詢問才吐露遭侵犯過程。

檢方進一步查看2人對話紀錄,發現小珍案發後連續4天未回覆楊男訊息,甚至質問「那天…為什麼會有那個行為?」楊男在對話中承認「失去理智」,並向小珍致歉。

檢方認為,小珍供詞前後一致,且有醫師、同事佐證,加上楊男訊息自承,整體證據明確,被害人並無誣告動機,依《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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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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