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目擊全裸躺人妻家床上 他辯「流汗借浴室」慘賠60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夫控訴,妻子小花(化名)和社團友人阿德(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不僅頻繁前往摩鐵,甚至還被他撞見阿德全裸與小花躺在家中床上的場面,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雖然小花和阿德均否認有不正當交往關係,但未獲得新竹地院法官採信,日前仍被判處應連帶賠償人夫60萬元。

▲▼床。(圖/CFP)

▲小花和阿德否認發生不正當交往關係,但未獲得法官採信。(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小花和阿德自2024年開始交往,期間經常相約出遊,還做出牽手、擁抱、親吻等行為,甚至頻繁去摩鐵開房間,他直到今年3月間撞見阿德全裸與小花躺在家中床上,才確認被戴綠帽,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

小花和阿德則辯稱,他們只是在社團認識的朋友,從未交往或發生性關係,聊天話題從未提及家庭或婚姻;至於阿德為何會在小花家中脫光衣服,他聲稱是因為流汗需要更換衣物,才會向小花商借浴室,兩人並未共同躺在床上。

然而,新竹地院法官認為,縱使阿德真的因為流汗需要更換衣物,應該也不會選擇在「一般已婚女性友人」的住處盥洗,甚至在盥洗之後裸身擁被躺在床上;而小花不僅與阿德共處一室,還看著對方在自己面前穿衣服,兩人的互動顯然已經超出一般異性正常社交往來的程度。

至於小花和阿德是否知道彼此的婚姻狀況,法官表示,兩人曾與阿德的配偶一同出遊、拍攝合照,阿德也開車搭載過小花的家人,難以想像他們會對彼此是否已婚之事毫無疑問,甚至未曾加以追問,最終沒有採信兩人的說詞,並判他們應連帶賠償人夫6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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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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