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紅姐騙砲上千男子。(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日前「南京紅姐事件」掀起網上熱議,還因此爆紅變成迷因,就有網友好奇「如果在台灣發生怎麼辦?」對此,律師林智群在粉專發文指出,「偷拍當然有妨害秘密罪的問題」,但若單論「性別詐欺」,也就是男生偽裝成女生與對方發生性關係,現行法規仍無法直接處理。
「紅姐(男生偽裝成女生)騙砲還偷拍的事情,如果發生在台灣,應該怎麼處理?」林智群在粉專表示,偷拍有妨害秘密罪的問題,但如果是騙砲的話,在台灣用詐術騙砲,只處罰一種情況,就是假裝成對方配偶來騙取性交行為才構成犯罪。「如果是讓對方以為自己是『男朋友』、『女朋友』發生關係,還不會成立這個罪。」
他進一步表示,即使像紅姐這種情況,以為對方是女性、實際卻是男性,稱之為「性別詐欺」,目前也沒有對應的法條能處理這類事件。他提到,「如果要用強制性交罪,構成要件中的『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也沒有明確指向這種性別詐欺的情況。」
他補充說明,騙砲仍屬「合意性交」的範疇,例如假裝富二代讓人心甘情願發生性關係,從過程上看仍是雙方同意的行為,「這個還有待法院多幾個判決,才能知道法院對這個法條可否適用這種情況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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