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外遇拋家「後悔求復合」 竟自曝小三愛的對話!她怒討50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前夫阿哲(化名)去年間性情大變並與她離婚,後來前夫想要復合,竟主動坦承當時是因為婚外情才會拋開家庭,還拿出與小花(化名)的親密對話紀錄,包含「誰叫你想脫我褲子」、「我是壞東西,誰每次都想要」等等,讓她無法接受,因而決定對小花提告求償50萬元。雖然小花堅稱自己也是被騙的,但並未獲得新竹地院法官採信,日前仍被判處應賠償人妻15萬元。

▲男子搞外遇。(示意圖/CFP)

▲阿哲想與前妻復合,不僅主動坦承外遇,還交出與小花的親密對話紀錄。(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她與阿哲結婚多年感情尚稱平順,去年間阿哲卻性情大變,經常找藉口吵架,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雙方在同年7月離婚;後來阿哲想要復合,竟主動坦承他在2024年初於交友軟體結識小花,兩人發生婚外情,甚至互傳「你才偷抱我,我那時候還沒睡」、「我隔著衣服抱妳好不好?都已經是男女朋友了不能抱嗎」、「誰叫你想脫我褲子」、「因為我更在意你沒離婚」、「我是壞東西,誰每次都想要」等訊息。

人妻表示,直到這個時候她才知道阿哲外遇,阿哲經常前往小花的住處過夜,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她不滿小花明知阿哲已婚,仍同意交往、發生親密關係,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因而決定對小花提告求償50萬元。

小花則辯稱,她也是被騙的,為何要賠償,是阿哲沒有說實話,她真的不知情,「我們透過網路交友認識,事後我要求阿哲拿身分證,但阿哲拿不出來,說他的身分證不見了,我也不知道阿哲是否有婚姻關係。」

不過,新竹地院法官檢視阿哲與小花的對話紀錄,發現她在2024年4月至5月間,曾傳訊息質問阿哲「婚都沒離,對我公平嗎」、「後續你又讓我發現你根本沒有離婚」,可見她在交往初期確實不知道阿哲已婚,但後來她知道了,卻選擇繼續與阿哲在一起,沒有保持適當的交友距離,這顯然與她自己的說詞不符。

最終,法官沒有採信小花的說詞,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本案侵權行為情節等因素,判她應賠償人妻1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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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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