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分局長代理駕駛涉足養生館,慘被記過處分。(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萬華分局傳出警紀事件,擔任分局長代理駕駛的黃姓警員,3月份前往北市養生館消費,且剛好遇到分局警員前往臨檢並且抄錄資料,因為該養生館為顧慮場所,確定黃的警員身分之後,依照規定記過處分,並列為教育輔導對象。
據了解,到北市養生館消費的黃姓警員任職於萬華分局警備隊,也是擔任分局長董欣欣的代理駕駛,負責載送長官參加公務行程,卻傳出在3月份跑到養生館消費,被臨檢的警員當場查獲並且查詢資料。
事後警政署透過M-Police掌上型電腦回傳的資料,發現被抄錄的黃姓警員具有警職身分,立刻通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並交由萬華分局自行處理,分局督察組找來黃詢問過程,黃則坦承有去消費,但只是單純按摩。
警方認為,該養生館曾經有被查獲色情的紀錄,儘管當時沒有查獲任何不法行為,北市警局也認為,已經涉足不妥當場所,目前也依照規定記過處分,並且列為教育輔導對象,也將追究相關長官的考核、督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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