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珍(化名)2021年8月間異想天開將未中獎的統一發票,以剪貼方式進行變造,成功在超商換到獎金1000元,後來被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抓包,整起事件才曝了光。屏東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判處小珍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小珍變造發票冒領1000元獎金,下場要繳15萬元才能免去牢獄之災。(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珍2021年8月間將一張未中獎的統一發票,利用剪貼方式變造發票的字軌號碼,改為中獎1000元,接著填寫姓名、手機號碼等資料,再拿到附近的超商兌換獎金,竟然真的讓她騙過店員,成功換得1000元。
後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發現異狀,進一步調查才揪出小珍冒領獎金一事。小珍到案之後,一度試圖推卸責任,直到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期間才坦承犯行。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小珍過去有詐欺前科,曾入監服刑,但該案與本案欠缺內在關聯性,所以不予加重其刑,而她出於自利考量變造發票、冒領獎金,也難認有可減輕罪責的因素存在,不得作為量刑的有利考量依據,最終依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判處她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也就是說,小珍如果不想再度入監服刑,就得繳納15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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