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女遭狼父性侵7年崩潰求助,暴哭「為何電視劇不可思議的情節,會發生在我身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狼父從女兒6歲起長達7年,涉多次吸吮、抓捏女兒私密部位,要女兒為他手淫,更進而指侵得逞,邊做邊說「爸爸會慢慢進去」,甚至不理會女兒自殘反抗,仍掰開女兒雙腿查看下體並拍照。狼父到案被羈押至今、始終不認罪,堅稱遭女兒誣賴,台北地院不採信狼父辯解,依加重強制性交等11罪合併判刑20年。
本案狼父易怒,會家暴印尼籍妻子,祖母證稱兒子半夜打老婆,「很大聲,連我這個聾子(意指重聽)都聽到」。少女讀幼稚園時幫媽媽拍照傷勢,自己也被打過,很畏懼爸爸動粗,但去年(2024年)3月,就讀國中的少女哭著向同學訴苦「很害怕、很噁心」,揭露長期遭爸爸性侵還拍照等內情。

▲13歲少女揭發父親長達7年的性侵惡行,卻遭父親質疑若是真的,為何不早點報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同學鼓勵她向師長求助,導師和輔導老師共同傾聽,被少女描述的遭遇驚呆,少女說到不堪處更暴哭,不理解「為何電視劇不可思議的情節,會發生在我身上」,又掙扎說出來會不會害到爸爸,師長心疼少女委屈,協助通報與提告。
從事保全工作的狼父到案被羈押至今,辯稱女兒私處生病、大腿內側有蜂窩性組織炎,他拍照提醒妻子帶女兒就醫,事後忘了刪除照片,他從沒性侵女兒,是女兒擔心父母離婚、會被媽媽帶回印尼,又見他帶女友回家,才栽贓他性侵,不然女兒「為何不早點報案」,律師指少女從小三起出現幻聽幻覺,證述不可信。

▲13歲少女揭發父親長達7年的性侵惡行,卻掙扎會不會害到父親。(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法官指少女一切食衣住行育樂,仰賴父母扶養,狼父以拒繳手機費用為籌碼,足以使少女恐懼無法續用手機而陷入不安,又怕挨揍,儘管狼父沒使用暴力手段,少女也無言語或肢體表達反抗爸爸的惡行,仍不能解釋成合意性交。
法官勘驗狼父拍攝女兒身體部位照片,毫無任何病徵,也跟少女就醫時間不吻合,辯詞無稽,而少女同學、師長證稱少女說出心事的情緒反應,加上少女出庭數度哽咽,較為可信,更不該怪罪少女讀小學時期為何不報案,至於少女是否擔心隨媽媽回印尼,純屬狼父臆測卸責之詞。
法官認定狼父戕害女兒身心發展與人倫關係,持續時間甚久,到案始終不認罪,甚至推稱女兒栽贓,犯後態度不佳、應予嚴懲,依加重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共11罪,各判刑2年到9年,合併應執行20年徒刑,並沒收拍攝女兒私處的手機與照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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