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亞不服移民署處分再抗告「連二敗」 法官駁回理由曝光

▲▼ 亞亞松機離台  。(圖/記者黃克翔攝)

▲亞亞自松機離台。(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陸配「亞亞」劉振亞涉及武統言論,被移民署廢止依親許可,限期10天內離境。劉女聲請停止執行,21日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但她不服,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天(27日)以無重大難以回復損害,駁回聲請,全案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內政部認定劉女言論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之虞,廢止依親居留許可,形式上難認有違法情形。再者,原處分未排除劉女以依親以外的合法名義來台,丈夫可前往大陸地區團聚,也能在台灣照護教養2人的子女。

最高行政法院表示,以現今交通、通訊便利程度,難認原處分會造成夫妻2人感情維繫困難、子女無從受到妥善照護、教養等難以回復的損害。至於劉女主張「有急迫情事而有停止執行之必要」,原處分是限令10天內出境,並非直接強制出境,也未指定出境日期,顯無急迫情事而有停止執行必要。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劉女聲請不符停止執行要件,抗告無理由,因此27日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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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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