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指控北市府「加嚴管理」罷免團體,要求罷免活動要申請集會遊行,而北市府則稱是源自行政院要求;內政部長劉世芳昨說明,「擺攤位與集會遊行是不同的概念」,沒有要求罷團擺要根據集遊法申請。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1日)說,若北市警方無法真正理解所謂保護人民安全的意義跟合理做法,會請劉部長再明確指示一次。
▲行政院長卓榮泰立法院備詢。(圖/記者屠惠剛攝)
卓榮泰說,這件事情內政部長劉世芳已經非常清楚說明,他不再重複。若北市警方無法真正理解所謂保護人民安全的意義跟合理做法,會請劉部長再明確指示一次,必要時候做出必要的處置。
劉世芳昨在部務會報後記者會說明,不管是哪一黨或是哪些公民團體,如果要在公共場合設置罷免攤位,希望保障安全,「盡量在安全無虞的狀況下,從事任何台灣允許的選舉罷免活動」。她強調,並沒有要求要根據《集會遊行法》來申請,擺攤位跟集會遊行是不一樣的概念。
劉世芳說,內政部有要求警政署與各縣市警察局,如果是人民權利的話,政府要保證活動不影響到其他人,譬如出入口的交通安全動線等狀況,盡量在安全無虞的狀況下,去從事任何台灣法律所允許的選舉罷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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