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醉女同事帶回家性侵2次 惡男狡辯「她主動」遭判4年半

▲桃園市沈姓房仲去年1月間邀約酒店女坐檯陪酒,恫嚇「若不當其女友,將告知公司接私桌」恫嚇,再趁機硬上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蔡男趁女同事醉倒性侵2次,狡辯「她主動」法院不採信遭判4年半。(圖/示意照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世賢/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與同事小美(化名)等人至KTV歡唱,趁小美酒醉意識不清時,先在包廂內親吻、猥褻她,隨後將其帶回住處性侵2次。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蔡男4年6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蔡男於2022年12月30日21時41分許,邀請小美、陳姓友人等多人前往台北市錢櫃KTV飲酒唱歌。期間,小美因參與拚酒遊戲,不勝酒力而意識不清。蔡男趁機攙扶她至包廂廁所,對其進行親吻及猥褻,甚至以手指性侵。聚會結束後,他進一步將小美帶回住處,趁其醉態未醒時再度性侵。

事後,小美酒醒後察覺異狀,立即報警。經檢方調查,依乘機性交罪將蔡男起訴,該罪刑度介於3年以上10年以下。

法院審理期間,蔡男否認性侵,辯稱小美主動求歡,甚至回吻,並且對於回家一事也有點頭同意。然而,根據現場證人證述,小美當時醉到站不穩,顯然喪失行為能力;此外,她事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後群」(PTSD)症狀,需長期接受心理諮商。

法院認定,蔡男為滿足私慾,趁小美酒醉無法抗拒之際實施性侵,對其身心造成嚴重傷害。至今蔡男未表達悔意,亦未對小美進行賠償,因此依法判處4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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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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