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有網友在網路Thread上傳幾段影片,一輛轎車在國道五楊高架南下楊梅匝道前持指揮棒攔停內側轎車,聲稱車主已超速違規,雙方在匝道上起爭執,車主隨後向國道一隊報案處理。國道一隊指出,林姓男子持指揮棒伸出車外攔車,檢視車身擅自裝設警示燈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最高1800元罰鍰及新台幣最高1萬8千元罰鍰,另涉及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並依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有網友在網路Thread上傳影片,指稱昨晚在國一五楊高架南下楊梅校前路匝道被一輛轎車持指揮棒攔停。(圖/Threads/_wei_1026授權提供)
▲林姓男子穿警察制服,在五楊高架南下楊梅校前路攔停內側轎車,指稱車主超速違規。(圖/Threads/_wei_1026授權提供)
有網友在網路Thread上傳幾段影片並PO文指出,「第一次在國道被攔不是紅斑馬,而是冒充警察的人,還好意思拿指揮棒攔車,穿著跟警察幾乎一模一樣。一直說我超速違規,結果自己改那麼多爆閃燈,最後正牌紅斑馬請他吃罰單,有夠療癒啦」;網友紛紛留言,「假冒執法人員不應只是罰單吧?應該有刑事責任了」、「這麼愛當警察怎麼不去考警察」。
▲林姓男子車後方還放置「執行公務中」指示牌。(圖/Threads/_wei_1026授權提供)
國道一隊表示,大隊勤務指揮中心於昨(12)日晚間6時30分接獲通報,國道1號五楊高架道南向70公里校前路出口處有2輛車發生行車糾紛,立即調派巡邏車前往處理。
▲國道一隊警方隨後到場處理,發現林男是冒牌員警。(圖/Threads/_wei_1026授權提供)
經查55歲林姓男子駕駛小客車行駛於國道1號五楊高架道南向70公里處,無故伸出指揮棒意圖將30歲張姓男子駕駛小客車攔下,雙方於校前路出口停車後向國道警方報案,員警到場後依張男所述,林男持指揮棒伸出車外攔車情形,員警檢視該小客車車身擅自裝設警示燈條之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及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8千元以下罰鍰;另林男涉及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並依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國道一隊警方當場對林男開罰單。(圖/Threads/_wei_1026授權提供)
國道一隊呼籲,用路人若在國道上遇到行車糾紛,不要直接與對方起衝突,可於事後用行車紀錄影像方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檢舉專區提出檢舉,警方檢視查證違規屬實將依法處罰,若有涉及刑案則依法偵辦。
▲國道一隊警方說明處理過程。(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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