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小花(化名)與A女曾發生租屋糾紛,A女找來B男幫忙處理,沒想到小花事後竟在網路上發文,罵兩人「X子」、「草包」、「老89」,兩人自認人格尊嚴與社會評價嚴重受損,因而決定各自對小花提告求償10萬元。不過,台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老89」是網路流行用語,尚非明顯輕蔑之詞,最終判小花應賠償A女2萬元、B男1萬元。

▲A女、B男自認遭到小花在網路上發文侮辱。(示意圖/VCG,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A女和小花曾發生租屋糾紛,她找來B男協助處理,沒想到雙方和解之後,小花竟在社群平台發文,用「X子」、「草包」、「老89」等不雅字眼,公開侮辱兩人,還在文中標註兩人的姓氏,知情者一看就知道。
B男認為,「老89」用語有暗指對方無文化素養、愛滋生事端之意,加上網路訊息流通快速,此舉可能會對他的工作造成影響;A女也因為小花的言論承受巨大精神壓力,所以兩人決定各自對小花提告求償10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小花經過法院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
台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小花在社群平台發文,並公然以「X子」、「低能」、「草包」等詞語辱罵A女、B男,確實足以貶損兩人的名譽及人格尊嚴,但「老89」一詞屬於網路流行用語,用來指代特定群體,尚非明顯輕蔑之詞。
法官表示,小花的文章內容用詞粗俗不雅,必然會使A女、B男感到不悅,但部分詞句只是以比較激烈的方式呈現,目的是為了宣洩情緒,未必會侵害到A女、B男的名譽,最終判小花應賠償A女2萬元、B男1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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