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嫌身穿著女裝前往派出所自首 。(圖/資料照)
記者莊智勝/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一名24歲的曾姓男子2024年10月間凌晨於租屋處點燃窗簾,火勢迅速蔓延,釀成鄰居一對情侶1死1傷慘劇。新北地檢署偵結後,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等罪嫌將曾男起訴。
據了解,犯嫌曾姓男子生理男、心理女,平常多穿女裝,2023年就曾有縱火前科;2024年10月2日凌晨2時許,曾男因心情不好,又在承租的套房內持打火機點燃窗簾,火勢當場延燒,導致隔壁套房一對情侶受傷送醫,其中一人因一氧化碳中毒、吸入性灼傷,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火災發生後,曾姓嫌犯逃出,穿著女裝在民安西路上隨意攔下一輛機車,請騎士載他至光華派出所自首,並在偵訊中坦承犯行。
檢方訊後依依刑法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過失傷害、過失致死、毀損建築物等罪嫌將曾男起訴;其中,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者,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期相對較重。但考量曾男犯後約20分鐘自首,依法得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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